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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律师:劳动法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03-21

劳动法对于很多刚大学毕业步入社会的同学来说就是知识盲区,很多企业会对实习生说试用期没有薪资,不购买五险一金等等不合理的条约,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劳动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劳动纠纷律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纠纷律师

一、劳动法试用期如何规定的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填多少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3、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4、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