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2-08
在分配遗产时必然涉及到继承及继承权的问题,遗产继承权期限是从继承开始20年内,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割发生过纠纷,则受2年和最长20年时间的限制。关于继承遗产的时效问题,接下来,继承遗产律师一一解答。
一、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即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就已经开始了。
继承开始的时间与遗产分割的时间是不同的。
遗产分割的时间,是各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的时间,可由各继承人协商决定。在实际生活中,遗产分割往往在继承开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所以不必担心因没有实际分割遗产而丧失继承权。
另外,依据《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妥善保管遗产并不得故意侵吞或争抢遗产,否则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应注意的是关于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在因继承权产生纠纷时,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有继承权的人即丧失了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义务人也可因此不履行义务。
二、法定继承遗产时效有什么规定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三、法定继承权的时效有多长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